暴雪系游戏开启退款通道后的24小时******
2月2日,距离网易暴雪游戏客服团队开启“暴雪游戏产品”退款通道已过24小时,暴雪游戏服务中心官方微信显示,超104万人在等待退款,且数字保持增长之势,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玩家的退款金额大部分在300-1000元之间,但也有玩家晒出高达8000元的退款界面。此外,也有玩家为退款何时到账而担忧。而在暴雪游戏之外,游戏停服的售后情况也曾多次引发玩家间的热议,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2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网络游戏停服删档引发虚拟财产侵权争议”入选榜单,玩家权益究竟如何保障?
“真没想到能把钱拿回来”
伴随着网易与暴雪娱乐公司(以下简称“暴雪”)宣告结束长达14年的合作,由网易代理的《魔兽世界》《炉石传说》《守望先锋》《星际争霸》等暴雪出品的系列游戏国服运营于日前终止,客户端下载、战网登录以及所有游戏服务器全数关闭。针对玩家在暴雪游戏产品中已充值但未消耗的虚拟货币或未失效的游戏服务,网易开放退款申请通道。
2月1日午间,退款申请开启,并将于6月30日截止申请,截至2月2日16时,暴雪游戏服务中心官方微信显示超104万玩家发起退款申请。
“售后流程就要删档了,攒下的皮肤和段位成就都将消失,退款更多的是种心理安慰。”据玩家秦天介绍,暴雪的游戏基本相当于随用随充,因此即使氪金总数过万,玩家未消耗的虚拟货币往往也不会太多,能退的数额其实很有限。
“我就一个普通宅男,手里也没多少钱,游戏跑路了,我花了钱没享受到服务还能把钱拿回来,真的没想到,这也是这么多年玩下来,头一次看到主动说停服愿意退款的。”玩家kaka谈道。
据此前报道,网易负责暴雪相关事务的百人团队如今已解散,仅剩约10名团队成员留下处理后续工作,但停留时间可能不会超过半年。
玩家王宸为此感到担忧,公告中提到的6月30日,是提交申请的截止日期,而不是退款工作全部完成的日期,如今团队成员所剩无几,但排队等审核的玩家规模已经这么大了,究竟什么时候能轮上?到时候会不会像当年的“小黄车”,承诺了退款,但是都几年了还没收回钱。
停服售后各厂商做法不一
对于退款相关事宜,北京商报记者联系到网易方面,对方回应称,关于暴雪游戏退款的信息可以以公告信息为准,最终退款金额将以停运后玩家账号内实际剩余的可退款商品数量为准,且不会超过该账号可退款商品的历史累计付费金额,退款审核所需的时间将由退款数量、玩家账号状态及退款信息的准确性等实际情况决定。符合退款要求的金额将于通过审核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玩家的收款账号。
北京商报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以“游戏停服”作为关键字检索,显示416个匹配结果,多为游戏“停服不退款”的维权诉求。
不久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2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网络游戏停服删档引发虚拟财产侵权争议”入选榜单,暴雪游戏产品停服作为案例之一出现。北京商报记者梳理近年来多款游戏停服的处理方案发现,各厂商做法各不相同。
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2月,手游《云裳羽衣》官宣停止运营并删档,并提出以“替换”的形式,对玩家游戏账号内未消耗的虚拟货币及未失效游戏服务进行补偿,也就是说玩家可以用充值给《云裳羽衣》的虚拟货币去兑换其他游戏中的礼包,但不能拿到退款。这一处理引发大规模玩家不满,随后中国消费者协会介入,《云裳羽衣》中止了停服流程。手游《偶像梦幻祭》也曾宣布停服并以同样的方式处理玩家未消耗的虚拟货币。
此外,也有游戏产品选择“停更不停服”,例如手游《暖暖环游世界》剧情停更,但不关闭服务器,玩家可以继续登录游玩,官方还会开启往期活动的循环返场。
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为避免纠纷,北京商报记者翻阅腾讯、网易、完美世界等近10家游戏公司《用户协议》发现,各公司均以显著方式明确约定了虚拟道具、虚拟货币的使用及退费规则,此外还标注了通知处理的期限。以完美世界为例,成年人用户或监护人以未成年人实际使用消费为理由申请退费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否则无法实施相应的退费。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退费时,为避免双方纠纷,用户需同意根据完美世界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身份验证和沟通协助,并签署相关承诺书。
此外,对于游戏公司自行终止运营,部分公司也有确切说明,其中,《腾讯游戏许可及服务协议》显示,腾讯自行决定终止运营腾讯游戏时或腾讯游戏因其他任何原因终止运营时,腾讯会按照国家有关网络游戏终止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游戏终止运营相关事宜,以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介绍,游戏运营方通常会在玩家游戏前,以《用户协议》的形式将停服、退费等情况与玩家约定好,但如果该协议的履行不到位,参考此前游戏停服导致的部分诉讼,也有案件因此将停服判定为侵权。
赵虎进一步谈到,游戏账号及以充值方式购买的游戏道具、游戏货币是一种网络虚拟财产,《民法典》第127条中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玩家因游戏停服,支配网络虚拟财产受到影响,维护自身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北京商报记者 卢扬 韩昕媛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