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肖钢: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 粤港澳大湾区有独特优势******
中新网广州12月14日电 (记者 程景伟)由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主办的南方财经国际论坛2022年会暨广东民营企业百强峰会14日以线上直播的方式开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围绕“如何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发表主题演讲,他称,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过程中,应该鼓励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的建设工作。
肖钢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具有独特优势,科技、产业、金融都比较发达,而且湾区各城市之间相互促进,正在深度融合。基于此,大湾区进一步推动创新要素跨境、便捷、高效流动,加快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就势在必行。
同时,要充分运用“一国两制”制度红利,大力打造大湾区协同创新共同体,以规则标准衔接来吸引全球的优质创新资源和要素,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打造科技人才高地,创新招才引智的对接机制,优化创新合作的配套政策,特别是要大力支持青年双创(创新创业)活动,推动大湾区信用标准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他还称,大湾区应该积极发展科创金融,发展跨境金融服务,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强化科技创新辐射的带动作用,促进大湾区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助力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完)